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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山西开始执行新电价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山西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现行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归并为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
- 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继续执行,也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山西省鼓励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对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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