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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公众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消息,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同时,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在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方面,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2000元/人•年提高至14000元/人•年。 据《内蒙古日报》,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1.2亿元,同比增长5.6%,增幅明显。同时,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为319万平方米、20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2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鹤表示,全区房地产市场形势有一定恢复,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市场各方信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持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做好“保交楼、化风险,增信心、稳预期,建机制、促转型”工作。 另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1-5月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585.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3%。商品住宅销售面积549.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4%,其中商品住宅现房销售面积125.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5%。